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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1000万米绿色高档印染面料 升级技改项目环评公示单

公司11000万米绿色高档印染面料 升级技改项目环评公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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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11000万米绿色高档印染面料

升级技改项环评公示单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11月,是一家以全棉布印染加工为主的中外合资企业。现建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多条印花生产线和连续轧染生产线,以及一系列配套的前处理、后整理设备。公司总用地面积121亩(807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944平方米。

经查阅资料,现有企业于20227月申报了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1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20228月,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市环审[2022]28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并于20244月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先行验收。

为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同时响应柯桥区印染产业转型升级号召,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在维持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淘汰原审批的1500万米印花产品的基础上增加1500万米染色产品,同时优化印染设备配置,淘汰原审批的31500kg染色机、11000kg染色机、2800kg染色机、2500kg染色机、1台退煮漂联合机、1台丝光机、2台平网印花机、2台水洗机等设备共计27台;保留原审批设备136台(套);新增30500kg染色机、31500kg染色机、2台碱量机、1台烧毛机、2台烘干机等设备共计46台(套),技改后企业设备合计182台(套)。技改后,全厂产能保持不变。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详见附件1,备案号:2311-330603-89-02-758766),并取得能评批复(绍柯审批(202418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及规划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现状和规划声环境敏感点。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利用现有企业闲置车间实施,不需新增土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根据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公告 2015年 第41号),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制网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六价铬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1中标准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六价铬排放浓度≤0.5mg/L)后与其他废水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2015年第41)中标准要求后(其中化学需氧量(CODcr)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按(5)中要求执行)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拉幅烘干废气、烘干废气、印花废气、数码印花废气、蒸化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烧毛废气、磨毛等产生的纤维尘、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烟、SO2NOx、醋酸、硫化氢和氨气等。其中定型、拉幅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印花、数码印花、蒸化采用水喷淋+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烧毛废气废气采用 水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达标排放;称料、调浆间(含制网间废气)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项目实施后,生产车间平均噪声级约为80.0dB。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经以上隔音、消声措施后,隔声量达到30.0dB以上,车间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厂区四周昼夜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品布、纤维收尘、废膜、废网及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厂方应及时联系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及废墨水盒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其中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水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定型废油和定型油泥收集后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白泥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定型机、拉幅烘干机废气排放口

SO2NOx

对定型机、拉幅烘干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进、出布口安装收集装置,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加强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对定型机废气烟道进行定期清洗。

企业不设定型车间应急通风装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要求。

颗粒物、油烟、VOCs

臭气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

印花、数码印花、蒸化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称料、调浆间(含制网间)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磨毛机

纤维尘

(颗粒物)

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由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烧毛机废气排放口(含燃气废气)

颗粒物

烧毛机采用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SO2NO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

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NH3H2S

臭气浓度

收集后采用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

油烟废气

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至屋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

地表水环境

DW001总排口

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硫化物、BOD5、二氧化氯、AOX、锑、苯胺类、六价铬、色度、pH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污水处理站。

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企业目前已建1套制网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合计:10t/d;已建1套处理能力为600t/d丝光废水淡碱回收装置。新建1套碱减量废气酸析装置,处理能力为300t/d

企业已建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6000t/d,处理工艺:调节+1#生化初沉+厌氧+好氧+二沉+3#生化好氧+终沉+气浮+沉淀;已建1套膜处理回用系统,处理能力为2000t/d,处理工艺:MCR+RO膜处理。

⑸厂区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2015年第41)中标准要求一部分废水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部分废水经膜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设有800m3的事故应急池1个。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和公告2015年第41号中标准

废水规范化排放口

设一个标准化的总排污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站房、采样口和标志牌。排污口已设流量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pH值、COD、氨氮、总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由专业运维单位运行维护。

/

声环境

生产设备及风机

LeqA

新购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噪声大、产生振动的所有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合适的消音措施(如匹配的消声器),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振动筛等产生振动的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

对空压机、水泵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根据调查研究,1毫米厚度钢板隔声量在10dB,因此要求采用1毫米以上的钢板做隔声罩。此外,为减少隔声罩与罩壁产生共振与吻合效应,在罩壁内应粘衬薄橡胶层,以增加阻尼效果。

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合金隔声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西北侧为4类标准

固体

废物

废布料、纤维尘、废网、废膜、普通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废墨水盒、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废墨水盒、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及定型油泥分类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废油收集后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碱减量污泥(白泥)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白泥(粗对苯二甲酸)固废暂存间应采取封闭式结构,基础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贮存场周边设置导流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贮存场内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污泥仓库内,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提升生产装置水平,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污水站地面要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

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

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做好危险废物堆场的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渗沥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2、根据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文件在设计阶段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依法、依规进行环保设施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日常运营期间应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11000万米绿色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启滨路435号,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该项目引进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车文芳             联系电话:13065569077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丽             联系电话:1385759010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4819日~ 2024831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819日~ 2024831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

            20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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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启滨路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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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绍兴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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